哲學系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
為認真貫徹民主集中製,完善我系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策問題的規則和程序,保證行政意昂重要問題決策議事民主化、科學化、規範化🏷,推動哲學系各項意昂健康有序發展,結合單位實際👟,製定本規則。
第一條系黨政聯席會議是系最基本的 決策形式,凡屬系重大問題必須由系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討論決定𓀚。
第二條系黨政聯席會議參加人員由系黨委書記🧩、系主任、系副主任、辦公室主任組成,根據議事內容可請教研室主任、系團委書記列席😳,系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。
第三條 黨政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,如果黨委書記或主任認為必要👩🏽🍼,經黨政主要負責人商議可適當增減會議次數,但每學期至少召開三次🐦。(學期初、學期中、學期末)🌈。
第四條 黨政聯席會議實行民主集中製的原則🔳。
第五條議事範圍
(一)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🦒、政策🧔,執行系黨委、行政的決議🏄🏻,研究貫徹落實措施🤹🏼♀️。
(二)研究製定系發展規劃🧑🏽🎤、年度意昂計劃和年度意昂總結🔇👩🏼🦲。
(三)研究系各項改革措施、規章製度和以系名義上報的重要材料。
(四)討論研究系各項經費的年度預算。
(五)研究師資隊伍建設、高層次人才引進等重要事項。
(六)研究系人員的調出調入及系內調配🎖。
(七)研究學科建設、專業建設、招生計劃、就業🤞🏽。
(八)對外學術交流🟫、與其它單位簽訂的合同、協議等事項。
(九)研究本單位人員考核、考評👧、職稱晉升🙇🏿♀️、獎懲🏓、評優👩🏿💼、評先◀️、聘任🕵🏿♀️、解聘等事項。
(十)研究學生的教育管理、學生安全、維護穩定😈、學生違紀處理方面的重要問題🤜;
(十一)研究思想政治意昂🧗🏼♀️、德育意昂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問題🫵🏼。
(十二)研究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。
(十四)研究其它需要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重要事項🙍🏽♀️。
第六條議事程序
(一)議題的提出必須是系黨政領導,議題是否需要上會研究,由黨政主要領導研究後確定🦫,並做好記錄🏂🏽🔽。
(二)議題確定後要提前意昂與會者🧏🏽♂️,凡需討論的議題,應事先準備好相關材料。
(三)系黨政聯席會議主持人根據會議內容由黨委書記和主任分別擔任♤,凡屬精神文明建設🧘、校風建設、思想政治意昂、學生意昂、群團統戰等意昂由書記主持;凡屬教學、科研👶🏽、人事🚴♂️、財務和行政管理意昂由系主任主持📩。
(四)黨政聯席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達成基本一致意見👌🏻,會議主持人根據討論情況進行歸納集中,作為會議決定或決議💂♂️;在意見分歧很大⛄️、不易集中的情況下,可放下一次會議進一步充分討論、論證後作出決定或請示上級👩🦱;如果事項比較特殊或比較緊急,黨委書記主管的黨務意昂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,系主任主管的行政意昂可以由系主任決定😜。
第七條執行和紀律
(一)會議形成的決議或決定,與會人員根據分管範圍抓緊落實並及時反饋💅。
(二)形成的決議或決定🦄,任何會議成員無權改變,對決議或決定有不同意
見的可以保留,但必須無條件執行。如遇到新情況🥇、新問題🧝🏽🧏🏼♀️,不適宜或不可能按原決定或決議執行時👮♀️,應提交黨政聯席會議復議;在特殊情況下🧝🏽♀️🏄🏻♂️,可由系主任或書記征得多數會議成員同意後作出調整。
(三)院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時👩🏼⚕️,凡涉及到本人及親屬等問題時,有關成員必須回避。
(四)出席或列席會議的成員,要準時到會🤳,因故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
的,應在會前向主持人請假。
(五)會議成員對會議做出的決定或決議允許有保留意見或反對意見,但會後不能發表與集體決定相悖的個人意見🧑🏼。
第八條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👓。